云南天然橡膠產業集團西盟有限公司
西盟新盈農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
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下達國有墾區危舊房改造項目新增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的通知”及《云南農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設施意見》的要求,為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范項目建設程序和行為,提高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確保完成公司(墾區)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設任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通過精心規劃、精心設計、精心施工、精心管理、降低建筑造價成本,提高建設質量和使用功能,為職工提供安全、舒適、適用的居住環境。逐漸改善公司危舊房改造和廉租房建設的任務,實現墾區職工居住條件得到較大改善的目標。
第三條 基本原則
1.以職工個人投資為主,政府扶持、總局和建設單位支持為輔多渠道籌集資金的原則。
2.結合農場小城鎮和新農場建設,安全、經濟、適用、環保、節地、節能生態的原則。
3.統一規劃、統一管理、自建公助。
4.適度保障和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因地制宜、統籌兼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突出特色,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有效解決墾區低收入職工住房困難及住房安全問題作為提高墾區職工居住水平、改善職工居住條件、維護職工利益的重要工作。抓好規劃設計、資金落實、工程質量和監督檢查四個重要環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步伐,逐步改善墾區職工住房條件。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領導小組。
組 長:刀會昌
副組長:巖冷、羅忠軍
組 員:許金和、彭進華、巖它、楊恩鵬、李潤明、周長娣、黃意景
下設辦公室在計劃投資部,由羅忠軍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有:湯榮武、倪建一、劉兵(計劃投資部)、郭兆志,負責開展日常工作、檔案管理、財務對賬等工作。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根據建設需要,帶領和監督保障性安居建設項目辦公室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機構編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設項目的選址、建設內容與規模、招標方案、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以及環境評價和社會效益等方面做出書面說明。突出以人為本的理念、提高環境質量、突出新農墾、地方及功能齊全的特色、創新設計的理念,實施方案批準后,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并對建設標準、規范、定額編制、主要設備材料用量表和投資概算等進行說明。同時,提供不同類型的圖紙,供職工自建房屋時選用。圖紙設計要嚴格按照國家現行建筑設計規范和技術規范的標準以及當地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既要體現新農墾的文化內涵,又要堅持經濟適用原則;既要考慮現實需要,又要兼顧長遠發展,特別要充分考慮農場和職工的承受能力,合理降低建設成本。
第六條 招標領導小組下設公司(農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計劃投資部,辦公司成員由計劃投資部、財務室相關業務人員組成,辦公室主任計劃投資部主任或負責人兼任。
招標工作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
1.根據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負責公司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投資計劃的實施和管理。
2.各生產隊負責人及建房員工或承包人代表要積極支持、配合各施工隊實施項目建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工程領導小組或提交公司辦公會討論
3.指定各生產隊要專人負責定期向公司危房改造項目建設進度信息,匯總后上報工程領導小組。
4.整理建設項目歸檔材料并分類立卷,項目建成后,應及時組織項目的竣工驗收。項目驗收合格后,要及時辦理建房補助資金發放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項目檔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從項目提出到工程竣工驗收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妥善保管全部檔案材料。
5.歸檔材料包括:項目審批文件和年度投資計劃文件,項目建設會議紀要、規劃設計、員工或承包人申請。
第七條 建立健全基本建設資金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制度,做到專款專用,專帳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截留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
第八條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補助標準分別為:①危舊房改造工程:中央每戶補助9000元、地方配套6000元;②廉租房按縣政府文件補助標準執行。嚴格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補助標準發放補助。
第三章 建設范圍
第九條 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對象原則上為生產隊承包人、危舊房的職工(退離休人員)、長期合同工、低收入住房困難戶等人員。包括2008年自行對所居危房進行改造已竣工但未驗收,且達到公司危房改造標準要求的。
第十條 公司危房改造標準:房屋的上下牽梁需由鋼筋混凝土澆鑄而成,房屋結構最低為磚木結構,建筑面積不低于20平方米。
第十一條 公司危房改造項目按員工或承包人自建公助的原則實施。危房改造由員工或承包人自愿提出書面申請,報單位批準后建房員工或承包人按公司所提供的圖紙或公司危房改造標準自行請施工隊建筑房屋,待房屋建成后由公司組織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對其發放國家及省政府的建房補助資金。
第十二條 各建設生產隊隊長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各隊委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項目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建設進度和資金的安全使用。公司將不定期組織對項目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 各生產隊危房改造項目的落實、進度上報、與施工隊的配合情況及最后的完成情況等都將列入公司當年的隊委績效考核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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